本报讯 (记者 岳珊)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天津港保税区新闻发布会获悉,保税区公布《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为加快推进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天津港保税区制定出台“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安排10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国内外优秀人才、科研团队、企事业单位进行资助和奖励。

天津港保税区人社局局长刘忠玉介绍,对于引进天津港保税区优势产业急需的诺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等顶尖人才及团队和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经费资助;对引进的诺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专家,给予最高6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拥有关键技术和成果,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及团队,给予最高300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支持重点企业设立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技术转化中心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引进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核心技术或在跨国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80万元经费资助。对柔性引进的外籍专家,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高18个月。

该“人才办法”即日起实施,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