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天津市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科研及教学用品进境免税资格确认等三个行政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要件进行调整,进一步简化申报要件,优化办理流程,便利了办事群众,提升了服务效能。

进一步减少申报要件,扩大服务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科研及教学用品进境免税资格确认”减少要件1项,用人单位在办理时,不需再提供通关免税物品清单。“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减少申报要件3项,申请人不需再提供人才“绿卡”、引进人才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和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同时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习及工作年限认定”服务事项由原来的市引才服务中心、留学服务中心两级审核,调整为市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直接一级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