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汇报是一种日常工作方式,下级遇到事关重大或牵涉面广的事项,要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指导决策或协调帮助。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些干部不管大事小情,自己不拿主意、不主动采取措施解决,而是首先向上请示报告,没有上级具体指示就不采取行动。
这看似讲程序、守规矩,究其实质是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不必要的层层请示其目的主要是把矛盾层层上交,把责任层层上推。
当今社会发展迅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如果事无巨细,一概请示后再行动,很可能贻误战机。有时候是小事拖大。“病在肌肤,药石可救”,问题处在萌芽状态时治理和解决的成本最低,这是常识。但如果层层请示,则很可能会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把小麻烦拖成大麻烦。有的是大事拖“黄”。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面前,需要当机立断、雷厉风行,绝不可婆婆妈妈、拖泥带水。如果事情十万火急了,还等着上级指示,不及时采取自己职责范围之内的措施,就会误事。
尤其是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群众遇到的很多实际问题都需要快速应对和解决,这既是群众的呼声,也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绝不能群众已忧心如焚了,党员干部却还打着官腔:“等我请示一下。”次数多了,群众会形成这样的认识:一听到“请示”,就意味着这事可能久拖不决,“请示”是一些干部推责的“挡箭牌”。
导致部分领导干部事事请示,大致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能力水平和经验不足,遇到新的复杂的问题,感到束手无策,只好向上级求援;一是胆小怕事,遇到责任重大的问题,自己不敢承担,必须要向上级要个“保险”;一是工作态度不端正,“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能混一天是一天。这些都是懒政怠政的表现,不根除,就难以彻底解决担当作为的问题。
是否需要请示,关键看是否有必要。如果是属于自身权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应该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能把矛盾和责任推给上级。如果是自身权责范围解决不了的事情,可以向上级请示。但是,在向上级请示的时候,不能把矛盾和问题都推到上级那里,让上级去做决定,而是应该提出有针对性的、有价值的建议和方案供上级参考。建议和方案是衡量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把什么问题和矛盾都推给上级,是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
杜绝不必要的层层请示,需要党员干部纠正价值观偏差,正确对待工作得失,正确对待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对自身利益患得患失者,在工作中一定会畏首畏尾;以“我将无我”的精神投入工作,则宠辱不惊,充满锐气。领导干部遇到矛盾和问题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解决,如果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避免担责,搞层层请示,那不仅无助于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反而有可能因为自身不担当不作为而被上级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