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海南应该如何吸引全球投资者前来投资兴业,积极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对此,海南给出的答案是“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一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总体方案》各项任务要求,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蓬勃展开。

在推动贸易自由便利方面,海南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建设高标准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快速。2021年4月23日,商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包括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下放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限,货物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发展数字贸易等。2020年,海南货物贸易进出口935.1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2021年1月-5月,全省货物进出口459.5亿元,同比增长38.5%。

在促进投资自由便利方面,海南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施推动投资便利化措施,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和产权保护。2020年8月13日,由海南省建设的全国首家投资全流程“套餐式”服务平台——海南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正式上线,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全流程缩减企业提交表单材料55%,缩减审批时限和环节近70%。2021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建设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批复建设的首家保护中心,也是全国第一家面向海洋和现代化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保护中心。在一系列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市场主体不断向海南集聚。《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截至2021年5月31日,海南省新设市场主体39.05万户,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31.63万户。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超30亿美元,连续3年翻番,在海南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达80个。

在推动跨境资金流动方面,海南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跨境资产转让范围稳步扩大,跨境资金进出更加便利,金融市场更加开放,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稳健发展。中国证监会发文取消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明确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2020年,全省金融业全年共实现增加值397.9亿元,占全省GDP、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7.19%和11.91%。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FT)账户余额为86.46亿元,发生资金收支313.25亿元,为客户办理外汇兑换金额17.76亿元,办理各项本外币融资24.05亿元,账户余额、发生资金收支、为客户办理外汇兑换金额分别增长8294%、126%、700%。2021年1月,《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试行办法》出台,海南在全国率先探索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境内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

此外,海南还开通4008-413-413全球投资服务热线,便利全球企业到海南投资兴业;制定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等政策,聚焦海南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堵点,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国际合作、竞争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调查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推进公平竞争制度集成创新,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相通则共进,新时代下的海南正蹄疾步稳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朝着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的目标前进,期待与各方共享开放红利和市场机遇,携手共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