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9日电 题: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体系?
作者 王福州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6月10日是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从2001年5月18日中国昆曲艺术名列世界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到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再到今天中国建立起以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制度为基本特征的保护体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不断创新,传承制度不断完善,已有43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成为缔约国中入选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历经多年发展,中国非遗事业由筚路蓝缕,到成果丰硕,创造了许多广受赞誉的“中国经验”。中国非遗的实践探索,走在观察与理论思考之前,而保护实践中诸多深层次问题,仍需要系统沉淀、总结和思考。
非遗的理论建构刻不容缓
非遗的理论建构有两个绕不过的话题。一是概念界定。凡成熟谨严的理论体系,必有核心概念与范畴,特别是当逻辑起点和体系结构敲定之后。从文化财产到文化资源,再到人类共同遗产,直至把非遗视为“人类共同关注”的事项,跟踪梳理联合国相关组织和机构对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概念整合,以及共同遗产、世界遗产等理念的提出,表明遗产体系自身是一个具有明确实践性内涵的整体,是一整套涉及人类、宇宙、知识、话语与实践等宏观层面的现代产物。
同时,非遗体系是一个积蓄着巨大文化能量的集合,自有其特定的规律性、完整性与动态特征。这点已引起各缔约国的高度重视。除了明确非遗是什么,还应包括相应的范畴与体系。
二是边界厘清。一个成熟的体系,必有相对明晰的轮廓与边界,廓清并显示与相关门类的差异性和相关性。当下,丰实非遗自身的理论体系,既是建构文化遗产体系的需要,也是文化自信与理论自觉的标志,不可只是游走于对国际规则的移植、借鉴与挪用。
湖南郴州,昆曲表演者正在表演天香版《牡丹亭》。杨华峰摄
非遗的理论建构如同“筑基造屋”。一则“筑基”离不开民族的主干文化。中国地域辽阔、历史悠久、国情独特、文化样态丰富,汉民族与其他民族不断交融,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呈现多样形态,并已构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唯有着眼于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与精神特征,才能超越具体的工艺、技能与作品等物化形态。
另则,“造屋”又难以脱离民族生生不息的文明线索。无论概念整合还是体系建构,皆是“筑基造屋”须臾难离的路径依托。中华文化有别于西方文明,血缘、信缘与地缘融合于日常生活,儒家所主张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最高理想。所有这些,既是遵从物理和天道,也是拨动智慧之弦的睿智之举。
而文化遗产难以脱离民间文化土壤,因为民族民间文化最具基础性、模式性和内在性,烙印着民俗传统的特性与根由,由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到社会认同,最终成为民族的文化精神与自信。因此,必须关注文化持有者的艺术、环境与信仰,采撷、汇聚甚至移植相关学科门类的成果,以及代表民族文化传统的智慧形式,如心智、精神、观念、宗教、伦理与礼仪等。
贵州黔东南州,侗族同胞表演侗族大歌。王炳真摄
文化的复合链接作用亟待阐释
非遗最初引入中国时,曾被局限于口头文化与民族民间文化范畴,与物质文化遗产和典籍遗产相对应,并认为占据了文化遗产的“半壁江山”。后由于民俗与非遗渊源深厚,作为文化形态涵括范围极其宽泛,有学者提出了“民俗非遗”的学科主张;而艺术门类与非遗的关联就更为广泛。形式上,非遗仰倚口头传统、民间习俗以及繁盛的艺术门类,但遗产问题最终归结于文化。
陕西西安,华州皮影老艺人正在表演。吴宽宏摄
非遗的理论建构,唯有依托文化并着重其复合性才能获得圆满的终极阐释。非遗以中华文化精神为主体,既注重提炼相关门类共通的艺术文化特质,又不拒绝与跨社会、族群与社区的外来文化相融合。
这种文化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以呈现中华文化之圆融面貌。所做的提炼与融合既非杂糅与拼凑,也非单纯的人类学、民族学与民族志等学科所能涵盖,须以文化学为主要的学科基础,吸纳相关生活方式与民间习俗成果,达成复合链接相关文化形态之目的。
遗产作为民族的情感寄托,最终体现于本民族传统的文化累积,因此文化遗产至关重要,无论物遗还是非遗皆应放置于文化遗产的整体结构,才能体现二者的相关性与层次性。就本体而言,没有一种文化是自生自灭的孤立形态,而是总与其他文化形态处于相互接触与互动状态。因此,遗产作为复合的文化形态,具有多元的文化属性与多重性格。
西藏拉萨宗角禄康公园内,雪藏戏团演员为民众表演藏戏。李林摄
从知识生成角度,中华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干,也融合了西方的相关价值理念,包括认知、观念与表述等,表面看是遗产主客体间的相互联系与涵容,内在看则是外面世界的内部化过程,文化因而展现出丰富的关系、过程与状态,文化基因因此更加优质并展现出旺盛生命力。
中国五千多年的文明史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存,遗产体系不仅是文明探源的根据,还是基因追索的凭借。文化遗产体系的建构,既依赖于完备的顶层设计,又须滤除国际政治和权力机制的影响,还要遵循相应国际规则与精神。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缔约国,既要履约,又要展现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因此,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格局和背景中,构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中国依据自身遗产资源的丰富性和形态复杂多样性而提出的保护观念、保护标准和现实保护参照,由此可以为人类文化的存续和发展提供中国智慧。
“文化遗产”的学科群需尽早布局
非遗作为文化遗产学下的分支体系,绝非只是“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具体的保护工作。作为体系,必涉及本体、价值、形态、发展等基本问题,以及保护的管理、传承与利用等实践问题,甚至还有与物遗以及文化遗产的结构等深层次问题。所有这些均需依托学科建设,以获取系统的理论指导。
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式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非遗开始进入普通高校教育序列。同年,国务院学位主管部门同意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开展非遗方向人才培养试点。中国非遗由“保护行动”向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转向的时机已来临,这将触及文化遗产的教育、学术与学科等系列变革。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知是渐次推进的,而有关物遗、非遗直到文化遗产的概念、范畴以至体系,最终都有赖学科建设的系统、科学与规范化。
观众在山西太原的晋商博物馆内欣赏各式各样的算盘。韦亮摄
围绕“文化遗产学”展开学科群建构,既是现实之需,也是未来之要。文化视域里的“文化遗产学”牵涉甚广,其从发轫之初就具有跨学科色彩。跨学科的实质是文化的交叉与接续,而这需要针对遗产“结构”进行全方位的文化研究,不仅涉及物遗、非遗以及文化遗产本体等客体文化,还会牵涉人作为主体的文化。
文化遗产的学科体系建设,建议可分两步推进。一是围绕文化遗产学建构学科群。基于其与人文、社科以及自然等的混融交叉,按照新文科的内涵,厘清门类边界并重新规制学科,精准定位以撬动文化遗产学的学科设置。二是从遗产的结构属性入手,整合并扩充各类遗产的形态,包括国际上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划分,以物质、非物质属性进行统摄,理顺自然遗产、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与体育游艺类遗产等的结构与序列。
作者简介:
王福州,教授,现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遗保护中心主任,《中国非遗》杂志主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非遗国际培训中心管委、国家黄河文化公园专家咨委会协调人。已出版《文化遗产形态学》《非遗形态学》《非遗文化形态研究》等专著;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和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