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沈阳出台24条举措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

  近日,沈阳发布《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4年版)》,主要包括4个方面24条政策措施。《计划》指出,对高精尖人才资助。对新引进、新当选的院士等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对新引进、新当选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认定为B类人才的,给予26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认定为C类人才的,给予70万元科研经费、50万元奖励、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对企业与创新团队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按技术合同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最高2000万元奖励,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团队,对创新团队,按照研发投入给予每年5万-50万元补贴,最长补贴3年;对创业团队,在启动阶段,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在发展阶段,按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2

  北京:北京城市副中心人才政策2.0版——运河英才计划“亮相”

  2月27日举行的“2024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北京城市副中心人才政策2.0版——运河英才计划“亮相”。该计划面向在副中心工作或有意向来副中心创业的人才群体,按照运河杰出人才、运河领军人才、运河青年人才分层次予以认定,在资金奖励、引进落户、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精准给予支持。同时,副中心为人才发放数字化“运河英才卡”,集成政策咨询、政务服务、金融商务、文化旅游、生活出行等各项人才服务。此外,2024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将同步启动“通武廊”区域人才一体化服务计划,持续推进京津冀区域人才一体化发展。

3

  湖南:湘江新区人才政策“加码升级”邀全球英才 最高资助1亿元

  2月23日,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举行2024年高层次人才欢乐元宵会,集中兑现系列惠企政策,发布最新人才政策。政策涵盖加速引进全球顶尖人才、靶向引进高端研发人才、支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促进校企科研人才协同发展等十个方面。其中,对转化成果显著并推动产业发展的一流科学家及创新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对经评定的企业高层次人才,视其工资薪金及对新区的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其中长沙市ABC类人才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D类及“湘江英才”每人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同时,湖南湘江新区还将优化“湘江英才卡”服务。对于湖南湘江新区认定的“湘江英才”,可凭借“湘江英才卡”,在新区享受包括人才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及机场高铁绿色通道等八个方面的优质便捷服务。

4

  安徽:亳州优化升级招才引智政策

  日前,安徽亳州出台《亳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围绕全职引才、柔性引才、市场化引才、主体奖励、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制定细则。《办法》将对经认定的人才发放安家费和生活补贴,最高标准为给予安家费800万元,每人每月生活补贴2万元。此外,对符合亳州市“4+6”产业发展方向、有从市外首次全职来亳工作高层次人才的民营企业和公办学校,按照高层次人才类别给予奖励。每引进1名一类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10万元、6万元奖励。每个企事业单位每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

5

  广东:发布“科金15条” 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2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又被称为“科金15条”,涵盖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科技保险、跨境金融等方面。根据《实施意见》,广东将加大科技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相关试点。“科金15条”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在当地新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按一定条件给予适当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高端人才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在广东优先实施鼓励创业投资企业长期投资的差异化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于拓宽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和退出渠道,《意见》也进行了政策优化,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6

  广东:清远高新区发布人才新政

  3月1日,广东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发布《清远高新区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从人才载体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服务保障等3方面着手实施30条具体措施。《措施》提出,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30万元建站经费支持(分两期发放);鼓励企业在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企业分站,给予20万元建站经费支持(分两期发放)。另外,《措施》鼓励高校参与清远高新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对参与高校首期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每输送一名研究生到清远高新区联合培养的,再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高校经费支持,每所高校经费支持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来源:《留学生》杂志综合新华网、科技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