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9日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出台企业实用人才引育支持办法,加大企业引才奖补力度。

  鼓励企业自主引才。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奖励。对企业柔性引进的狮城人才服务卡范围的高层次人才,按所付劳动报酬的20%对用人单位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支持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沧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新全职引进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技术创新人才,按年收入超出30万元部分的2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帮助企业留住核心人才。对年缴税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由企业每年分别推荐1名、2名突出贡献人才作为奖励对象,由当地财政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次年起,每新增缴税额2000万元,新增1名奖励对象名额。

  加强企业人才安居工作。全职引进到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和购房补贴。将企业新全职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等相应层次人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提供5万元至30万元额度的购房补贴。

  强化各要素服务保障,将企业新引进和新培养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纳入狮城人才服务卡Ι类卡申领范围,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应保障服务。(记者: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