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指导,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国式现代化与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权理论研讨会在吉林长春举办。5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吉林大学,围绕“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道路”“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实践”“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知识体系”“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文明新样态”4个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研讨会以“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道路”议题开篇。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历史逻辑、价值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的始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认为,现行宪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依据、有机统一的宪法规范体系和宪法保障体系。人的现代化的价值与目标,最终也要落实到宪法层面。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确保每个人享有广泛、平等且真实的基本权利。

  在议题“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实践”的讨论中,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从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入主题。他认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既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也承载了全人类对民主的共同追求,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时代精华。

  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马长山认为,我国在数字人权领域已进行了大量实践和探索,形成了人本化的保护理念、体系化的保护策略、平台化的保护机制、技术化的保护网络和场景化的保护路径。作为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生态和数字司法建设中发展数字人权的探索者,我国正积极在发展数字人权、保护数字人权上为全球提供“中国方案”。

  在议题“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知识体系”的探讨中,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佑武表示,中国式现代化不仅为当代中国人权学科发展指明方向、明确思路、提供动力,而且丰富了当代中国人权学科实践形式,发展了当代中国人权学科的基本范畴。他建议,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当坚持以当代中国人权学科建设为基本路径,不断提升当代中国人权话语权。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王理万表示,现行宪法在强化“有组织的人”形象预设的同时,在组织形态和组织方式上更加多元化,塑造“有组织的自由人”的现代公民形象,缔造现实可及的“自由人的联合体”。

  围绕议题“中国式现代化之人权文明新样态”,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齐延平从人权理念、人权文化、人权制度等方面,分析了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有机构成的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他认为,中国式现代化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模式为人类人权文明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和标志。”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认为,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了中华文明现代力量,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也创造了人权文明新样态。中华民族现代人权文明以其中国风格、中国特色、中国气派,正在并将继续为丰富人类人权文明多样性发挥重要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认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核心理念,建构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权发展提供了经验,也将深度推进全球人权治理并丰富人类人权文明内涵。

  “收获颇丰”是与会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普遍感受。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何志鹏认为,与会嘉宾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中国人权的发展状况、成功经验进行了科学分析和全面总结,描绘出一条越走越宽的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也将继续搭建好交流平台,团结更多人权学者开展深入系统研究。

  本次研讨会的举办恰逢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落幕。研讨会不仅凝结出丰硕的思想理论成果,还在阐释中国人权成就、促进人权交流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报记者 任爽 本报见习记者 许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