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年9月走访中亚时所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走访东南亚等国时所提出的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统称。“一带一路”倡议不仅对于国内的经济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和沿线周边国家的发展机遇。英国著名政治地理学家哈尔福德•麦金德提出以欧亚非大陆为主体的“世界岛”理论,并认为中亚和东欧是整个世界的关键地带。“一带一路”倡议则是超越了诸如麦金德等传统地缘政治学说的倡议,是以合作共赢、平等互利为基础的新型战略[1],但不可否认欧亚大陆腹地的重要性。“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从中国新疆出发,经中亚、西亚到波斯湾区域,沿线国家陆地主体处于欧亚大陆腹地,与“世界岛”心脏地带具有一定程度的重合,在整个“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甚至全球都占有重要地位。文章的研究区域是以欧亚大陆腹地为主体,包括中亚、西亚、中东欧共40个参与到“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并不包括西欧、东亚等亚欧板块边缘地区的国家。所指的沿线是基于沿线国家整体空间,北半球中低纬度区间的中亚区域、西亚区域和中东欧区域,其中,中亚6国包括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以及哈萨克斯坦(阿富汗因地理区位原因,本研究将其列入中亚区域),西亚18国包括伊朗、伊拉克、塞浦路斯、叙利亚、约旦、沙特阿拉伯、以色列、巴勒斯坦、土耳其、也门、阿曼、阿联酋、黎巴嫩、科威特、巴林、希腊、卡塔尔和埃及(埃及和希腊由于历史文化和区位原因归入西亚区域),中东欧16国包括波兰、克罗地亚、爱沙尼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波黑、黑山、塞尔维亚、拉脱维亚、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和马其顿(以下简称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以欧亚大陆腹地为主体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文化跨度大、地理范围广、陆地区域连接紧密,能够对整个带 一路”沿线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目前,国外直接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研究较少,有关资料主要集中在“丝绸之路’’的概念以及丝绸之路地区国家的发展战略。关于带一路”倡议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国内,国内学者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已经进行了多个领域的相关研究,并且取得了初步成果,主要聚焦在政策解读分析[2]、贸易便利化[3]、区域经济合作发展M、国内战略分工[5]、宗教交流6等领域,但是依然存在着探索领域狭窄,基础理论研究不够扎实、实践探索不够创新等一系列的问题,以地理视角尤其是以遗产资源角度研究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文献尚属少数。目前关于世界遗产的相关研究则是主要集中在世界遗产的保护、世界遗产的空间分布以及世界遗产的功能价值。例如,梁学成[7]研究了二十 一世纪初期中国世界遗产旅游的现状,提出了多种类型的遗产开发模式;孙九霞等人[6]认为旅游开发是保护世界遗产的重要选择,同时也是当地居民获得身份认同的重要途径;向延平统计分析了中国世界遗产的数量并简要地阐述了中国世界遗产的空间分布;王昕等人[10]运用了空间结构分析的方法从不同的维度揭示了我国世界遗产的分布特征;余正军等人[11]在分析我国世界遗产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其空间分布的原因;尹国蔚[12]通过计算不同大洲的世界遗产数量及占比,得到了全世界遗产分布的相关特征;潘运伟等人[13]在前人研究世界遗产空间分布的基础上加入了世界濒危遗产时间演变的一系列特征;张珍珍等人[14]从世界遗产列入标准的角度研究了世界遗产的空间分布。研究者从世界遗产空间分布的早期定性描述发展到定量的分析比较研究,已经为世界遗产空间分布的后期研究提供了大量的数据与方法,但是研究范围大多停留在国家层面上,目前尚无针对某一区域集团进行世界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的相关研究。截至2017年12月,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199项、自然遗产17项、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7项,共计223项,占世界遗产总数20.42%。但是在“一带一路”新的格局下,这些世界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尚不明确。本研究从洲际、国家等不同维度,分析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区域内部的世界遗产空间分布特征,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区域内的世界遗产的相关规划提供依据,也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实施提供方向和理论指导。
一、研究区概况与研究方法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世界遗产概况
根据2018年7月12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实施相关评定标准,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区域内40个国家共223项世界遗产的相关符合标准进行了分类整理[15],其中符合标准:“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的遗产55项,占24 7%;符合标准ii“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大影响”的遗产101项,占45 3%;符合标准iii“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的遗产118项,占 52 9%;符合标准^“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入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的遗产148项,占6& 4%;符合标准v“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的遗产34项,占15 2%;符合标准v“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的遗产56项,占 25 1%。以上6条标准针对世界文化遗产,40国文化遗产共199项,占遗产总数的89%; 40国世界自然遗产与双遗产共24项,占总数10 8%。 《世界遗产公约》中10条评定标准vii、viii、ix、x则是针对自然遗产所设置,由于40国自然遗产数量较少,以上4条评定标准分别占4%、3%、 2%、3%。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世界遗产满足1条及以上标准的均有资格被列入《世界遗产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世界遗产满足1条及以上标准的均有资格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对40国世界遗产满足标准条数进行整理后表明,符合2条世界自然遗产评定标准的遗产项目最多,共计81项;符合3条评定标准的世界遗产项目共计72项;符合5条评定标准的世界遗产仅有12项;符合6条及以上评定标准的世界遗产项目仅有1项。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官方网站所提供的世界遗产相关数据[16],包括世界遗产的数量、类型、中心坐标经纬度以及遗产的评定标准等,数据获取时间截止于2018年7月12日。
研究方法。在对数据和资料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研究采用GIS空间分析的方法依靠可视化的空间数据分析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 0国区域部分空间分布特征,同时用统计学的方法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维度进行人口密度分析和空间密度分析。为分析世界遗产这种地理数据的分布集中度和均衡性,使用分布集中指数作为衡量世界遗产重要的空间分布特征,具体公式为《=(«1/«2) / (/1//2),公式中《代表分布集中指数,n1、n2、p1、p2分别是指地区世界遗产总数量,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世界遗产总数量,地区总面积,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线40国总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