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促进青年创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28条,将创业青年的年龄界定在十八周岁以上、四十五周岁以下,基本覆盖处于创业发展关键期的人群。

  该《条例》强化要素保障与创业服务。

  在资金上,明确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落实创投税收优惠政策。

  在场地上,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提供免费综合服务和一定比例的免费空间。

  在培训上,提供创业培训与导师指导,完善导师管理与激励机制,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在服务上,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开发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扶持政策“免申即享”。在创业氛围营造、信息发布、知识产权、安居保障、便利服务等方面予以保障。

  该《条例》专门对构建宽容失败机制作出安排,要求:

  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青年创业企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失信后纠正行为、消除影响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建立创业失败援助机制,为创业失败青年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咨询指导服务,落实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对有再创业意愿的提供培训指导。

  《条例》对大学生留渝来渝、返乡入乡青年、青年科技人才、港澳台青年等青年创业重点群体提出分类支持措施。

  《条例》明确建立青年创业监测评估机制,由共青团组织按年度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政府据此动态调整扶持政策。

  (总台记者 江华)